法院判处赔款,被告人无力执行,能从该被告人养老金里强制扣除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00:52:44
我们邻居已退休老人在与另一老人(肝癌晚期,下过三次病危通知)下棋时发生争执,推搡,两人经劝被旁人拉开,肝癌老人与夜间死亡,法医死亡报告为:死于肝癌。法院一审裁定:我邻居有期徒刑3年,缓期两年,赔给原告家属大约18万人民币。二审维持原判。但邻居本身有二级糖尿病,又是一退休老人,每月只领取大约800元的养老金经法院核实,我们邻居账户里无储蓄,现法院要求强制从养老金里每月扣除几百元(三百元以上)。
请问:养老金能作为赔款进行扣除吗?

‍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可以划扣被执行人的养老金账户,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执行程序中能否扣划离退休人员离休金退休金清偿其债务问题的答复
  法研[2002]13号
  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津高法[2001]28号《关于劳动保障部门应依法协助人民法院扣划被执行人工资收入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为公平保护债权人和离退休债务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民法通则》和《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在离退休人员的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收入不足偿还其债务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其离退休金发放单位或者社会保障机构协助扣划其离休金或退休金,用以偿还该离退休人员的债务。上述单位或者机构应当予以协助。
  人民法院在执行时应当为离退休人员留出必要的生活费用。生活费用标准可参照当地的有关标准确定。
  二○○二年一月三十日

养老金能否作为赔款进行扣除主要看当地的最低生活标准,法院的判决。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三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

可以,只要留够他生活吃药必须部分。

法院判处赔款,被告人无力执行,能从该被告人养老金里强制扣除吗? 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判处刑罚暂缓执行的有关规定 如果被告人被同时判处罚金和没收财产那应该执行哪个? 被告人被执行后,拒绝执行.在几日内法院强制执行 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的,是否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复核? 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的,是否应当经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复核? 如果被告人无力偿还债务执行厅可以拘留被告吗?最长可拘留多少时间? 帮忙解释一个法律问题:最终法院判处*,*,*,三人均处以三年有期徒刑,缓期五年执行! 法院执行 官司已经胜诉 被告人不执行怎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