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1:09:17
我是一个大三学生,去年2006年12月我的同学到学校外和人做生意资金不够向我借款我把学费7000元借给他他答应按每日10元的利息支付还款并说如果他生意失败会以他的学费还给我,最后期限为2007年9月30号,但现在他把做生意收回的钱都挥霍一空到期并不还我钱,现在他以没钱为理由拖期不还,而他的学费也以家里不给为由(他自己不打算交学费).他这种行为是否构成诈骗行为,假如上法院起诉,他的家在湖南而我们都在四川,我的同学四川这边没值钱的东西,申请法院执行的话法院将如何执行.(我并不了解我同学的家.)请求帮助

你们应该写有借据吧。
1、最好先跟他父母沟通一下;
2、寻求学校领导的帮助;
3、如果还不行的话,就只好起诉了,起诉可以在学校所在地法院,或者到他户口所在地或常期居住地法院;
判决生效后才能申请强制执。对已生效的判决申请人向法院申请执行,如果法院在执行中有困难(如他确实没有偿付能力),一般会向申请执行者下发中止执行通知书,接到通知后申请者有义务在一段时间内(通常最多一周)向法院执行庭递交有关被申请人的可执行财产情况说明,法院可按提供的线索再次执行。被执行人若拒不执行的,法院可采取拘留等手段对被执行人进行处罚,但也仅限于此。
对此,你最好有思想准备,以后可不要轻易借给别人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