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两家有争议的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03:58:13
村委会解决的不公平,他们私下把集体所有的鱼塘换给另一家。

我国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实行县(市、区)、乡(镇)两级仲裁制。
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最基层的在乡镇一级政府里,虽然代表政府工作,挂的是农经管理站的牌子,人员都是政府的,不服他们的仲裁,可以到县级仲裁机关申诉。县级设在县政府农业局,对外叫仲裁委员会,其实是农业局说了算。各省情况不一样,但大致都是农业承包合同纠纷案件由发包方所在地乡(镇)农业承包合同管理委员会管辖。对乡(镇)仲裁决定不服的,可向县(市、区)农业承包合同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