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九啥意思? 请给个例子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04:44:02
第一百四十九条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的,不影响因出卖人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买受人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

主要是后半句,多谢了。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的承担可能是买受人,也可能是出卖人。
一般情况下是出卖人,但是这条法律规定的是特殊的情况。
就是当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的情况下,买受人享有的权力是什么。在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的承担使买受人的前提下,出卖人没有履行好合约的时候,买受人可以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甲和乙两人签订一份买卖合同,甲出售自己的货物,但是规定货物的毁损、灭失由乙承担,到了要履行合同义务的时候,货物毁损或者灭失了,出卖人不就没有办法按合同的约定来履行义务了,即使这个时候由乙来承担这个风险,乙仍然可以要求甲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