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可以收回住房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00:03:12
2005年我从朋友那里买了一套住房,没有通过中介。只通过各个单位的同事见证签了买卖协议。房款共计20万元。至她搬出去的时候已经全部给淸了。但是过户手续一直没有办理。今年我提出办理过户,可是几次都被拒绝并声称要在给50000才可以过户,不然就要收回住房。我不同意,所以可能要通过法庭来解决了。
问题1:她有追加房款和收回住房的法律依据吗?
问题2:如果有,法律条款会支持她什么样的请求?
问题3:我是不是只有通过法庭才可以办理过户手续?
问题4:通过诉讼的基本程序有那些,200000房产的纠纷,诉讼费大约多少?
问题5:是不是法庭判决后,我就可以直接拿法院的判决书直接到有关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不用她在签字之类的。
问题6:如果请律师为我申诉,需要多少钱的费用。
请知道的朋友帮我解答,谢谢!
问题7:如果我告她违约,可否要求他双倍返还房款和追加补偿金?

按你们的协议内容办. 不过看来你们的朋友关系就此断裂.
还是找中介办手续好,起码有见证.现在上庭也麻烦.当然你的利益可以得到最大化的保证. 咨询律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