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可以收回我的遗产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05:10:33
我是一个家庭主妇无生活来源,有一个孩子未满3岁,现在丈夫因病去世,留有从公公婆婆那里分得的公司股分和一套商品房未过户,分财产时<<财产分配协议书>>上有注明公公婆婆过世后商品房归我丈夫所有,兄弟姐妹有分得财产的和见证人都在<<财产分配协议>>书上签字按了手印的.现在问题是分得财产后,我丈夫因病过世不久,我公公也过世了,婆婆怕我再嫁人,如果她要收回分给我丈夫的所有财产是否有权力.或者说只能收回属于她和公公共同共财产的一半,还有我和孩子有哪些受法律保护的权力?

这个不叫收回,你丈夫死后没有留有遗嘱,发生法定继承,配偶父母子女一人1/3,你丈夫的遗产包括从你公公处继承来的财产,故对于这一块来说,你的婆婆有1/2 x 1/3=1/6的权利。

问律师吧,反正只要是你的合法权益,她是没办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