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劳动法的大大们帮忙出下主意!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19:54:15
单位的局域网上星期全面瘫痪,总部派人下来维修说是病毒导致的.门店一共16台电脑,现在有14台电脑是我们自己ghost安装过的,因为本来是98的操作系统,我们自己安装的Xp,现在问题就出在这里,系统部的SB说病毒是我们私自安装系统引起的.而且说问题在我用的电脑里,我和他们说第一,我的电脑不是我一个人在用,你有什么根据说病毒是我引起的,第二也不是我一台电脑私自安装过系统.包括经理和财务主管的电脑都装过了,他们也没说公司的电脑不能动啊,要扣也应该扣他们!!系统部说他们只管处罚,有意见和上层领导反应,现在的处理结果是扣10分行政分,处罚300RMB.昨天一天我上班心思也没了,电脑往总部打了N个,各个部门互相推诿这300扣得冤枉啊!不管了,准备礼拜一去劳动仲裁了!这倒霉工作不干也罢,不知道我的残疾证能不能博取点同情分....谁还能帮我出点好主意!
系统部说去年公司发过一个文件,关于计算机日常管理的,我说又没人和我讲过,你们又没贴在外面.连经理都不知道我们怎么可能知道啊!

你讲的很仔细,单位只要有规章制度和证据就可以处罚你,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但单位有义务将规章告知员工,他们如没尽到义务,你不必接受处罚。

单位罚款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单位规章制度不允许设定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