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养老保险转交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14:50:04
我在荆州一事业单位工作十年左右,后来跳槽武汉工作四年,这四年间因为公司不负责保险的缘故,养老保险并没有迁入武汉,一直在荆州原籍缴纳。去年年底又跳至一家武汉企业工作,这家公司给集体办了一个养老保险的帐户,相当于是新开的。后来说是两个帐户有冲突,以前的老帐户停缴了。
我想问下,这种情况以前的老帐户交的费用会不会作废?另外如果我想把两个帐户合起来应该办理什么手续?
先谢谢了!越详细实用越好,不要长篇大论贴公式性的话过来。谢谢!
前面时间有点搞混了,应该是前年年底进入公司新办理的养老保险,算起来应该是缴了两年.老帐户是荆州沙市的,新帐户是武汉市的。

1、以前交的养老保险不会作废的;
2、不同地区的两个帐户可以合并的;
3、具体要看你的户口在哪里,养老保险个人帐户部分可以转回户口所在地,不能由户口所在地转到其它地区;
4、先到户口所在地社保局打接收函,然后到转出地社保局办理转出手续。

我想问下,这种情况以前的老帐户交的费用会不会作废?另外如果我想把两个帐户合起来应该办理什么手续?
楼主不用担心,帮你分析:社保的交费年限是可以累算的,如果你交的是社保,一个人在中国只有一个帐户,因为在办理社保手续的时候就是按照本人身份证进行的。你提到两个地区的两个帐户发生冲突,看得出其中之一的帐户不属于社保,很有可能是其它的什么保险,否则不可能不算成累计的年限。
建议你现在把交费年限长的保险办理一个转移手续,再到新单位继续交保费,否则以后只能享受一种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