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有无罪名叫做越狱罪?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15:39:21
是不是只有脱逃罪、组织越狱罪、暴动越狱罪、聚众持械越狱罪?而没有一个罪名叫做越狱罪吧

《刑法》中涉及越狱罪的有以下几种罪名:
  一:暴动越狱罪,是指在押罪犯有组织地使用暴力,公然越狱逃跑的行为。
  暴动越狱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组织越狱罪,是指狱中的罪犯有组织、有计划地逃往狱外的行为。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他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聚众持械劫狱罪,聚众持械劫狱罪,是指狱外的人聚众持械劫夺被监禁在狱中的罪犯的行为。
  对聚众劫狱的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四:脱逃罪,是指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从羁押和改造场所逃走的行为。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是的,刑法第316条规定有脱逃罪、劫夺被押解人员罪;第317条规定有组织越狱罪、暴动越狱罪、聚众持械劫狱罪。没有越狱罪的罪名。

一、概念及其构成

组织越狱罪,是指狱中的罪犯有组织、有计划地逃往狱外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监管秩序。监狱、劳改队、看守所等监管场所的任务是看管、教育、改造罪犯。为了保证监管场所的正常秩序,国家对罪犯的出狱(包括出劳改队、看守所等)作了严格的规定。组织越狱就是违反监管规定,企图有计划、有组织地逃往狱外,使监管场所的正常监管秩序受到侵扰。对这种犯罪行为必须严厉打击。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被关押的罪犯在首要分子的组织和秘密策划下有组织、有计划地逃往狱外的行为。这里所说的“狱”,是指包括监狱、劳改队等场所。在押解罪犯的路途中,罪犯有组织、有计划地逃跑的,也属于组织越狱的行为。越狱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如冲闯狱门、翻越狱墙、挖掘地道等。只要是多名在押罪犯有组织越狱行为,无论采取什么方式,都不影响本罪的构成。在越狱的过程中可能出现抢劫、抢夺看守人员枪支弹药、绑架、杀害监管人员等其他犯罪行为。对于这种行为一般不按数罪并罚处理,而视为本罪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