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分给两个女儿,儿子却不知道写遗嘱,不同意也没签字,这份遗嘱生效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1 21:03:00
老人有四个孩子,两个儿子和两个女儿。父亲前些年去世了,不知道母亲什么时候找的人写了份遗嘱说房子分给两个女儿,我不知道母亲分房子的事,只有两个女儿在场,我不同意也没有签字,我不知道这份遗产公没公证,写遗产的人还去世了,我想问问这份遗产书在法律上还生效吗?

有公证人在场的话就成立。
女儿在场不算。

如果该房子属于你父母的共同财产,你母亲无权立遗嘱将房子全部由女儿继承。如果该遗嘱符合继承法的规定,应当认定部分无效,也就是你父亲的那一部分是无效的,你们仍可以继承你父亲的那一部分遗产。
你母亲立遗嘱无需你知道,也无需你签字。
代书遗嘱应该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人见证。

根据你的陈述,分析如下:

一、遗嘱的效力问题,是很多继承案件中争议的焦点。

二、经过公证的遗嘱原则上是认为有效的。

三、自书遗嘱的效力要看到材料并了解相关的情况后,才能最终下结论。

请综合客观情况处理。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老人都死了。还来抢财产。有没有人性啊。

一般遗嘱都要经过法律公证才能算成立,没公证就不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