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心请教离婚协议房屋继承问题,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00:31:20
我的父母已经协议离婚,就房屋问题的协议是:夫妻双方共同的一套已交清房款的住房和一套我母亲独立偿还月贷的住房(首付是我舅舅借给我母亲的),这两套住房在父母身后都要留给孩子--就是我。
现在我父亲居住于那个夫妻双方以交清房款的房屋中,他因为脑出血一次,就极度想要结婚,他已多次表明不想把房子给我,想把房子做为筹码找人跟他结婚。
我想请问,有了这份离婚协议是不是我父亲以后就不能有有关这个房子的资产的表达了?比如作为遗产给他人,或赠与他人,或买卖?如果他现在再婚,且对方是在北京无房屋的外省市人,且我父亲希望能留一半房权给她,这在法律上没有我母亲的允许,可能实现么?如果我母亲先于父亲去世,那这个离婚协议还有效么?

还有个问题是父亲所居房子在近几年可能拆迁,那这对离婚协议有什么影响呢? 离婚协议有可能就此无效么?拆迁以后如果父亲拿着拆迁费买新房,那我以后是不是能根据离婚协议得到新房呢?到时是否需要再有一份新的协议呢?如果我父亲携带拆迁费到外省市买房或不买房了,又如何呢?

最后请教一下,像我父亲这样生活不能自理(自己大小便都没有问题,只是自己不能做饭不能洗东西,出去一定要别人跟着或搀扶,不能自己买东西,有脑出血脑梗塞,每天必须服用止痛片和安眠药),是不是可以有相关规定说明他不适合再结婚呢?

问题很多,请大家包含体谅,因为我父亲现在身边都是让我感觉不怀好意的人,他现在的家里,住了来自内蒙古的3人包括,一女,她儿子(31岁,无职业)。她侄女(19岁,原来在北京当过服务员,现已照顾我爸为原因,每天在房子里)。还有河北的一女,还有河南的不知道是谁的女人,都不是善良的人,我也怕我父亲跟他们任何一人结婚后,会被逼把资产给他们, 因为我长年在国外,不能就近照顾他,但是每次我回国,都会给他带很多保健品,而因为我父亲经济状况不好,还有那么多人在他家里吃饭,他的生活很拮据。他上次脑出血,是我妈妈给了他好多钱治病的,他那些住在他那的人一点钱都不给他~~~ 每天那么多人都他给钱吃饭,房租不要,水电费也都我爸爸给,好像那些人还用我爸给的钱单独买好东西吃,不给他,每次我去他那都看到他吃炖土豆,但是家里冰箱里其实还有很多有营养的食物。。。。

唉,不说了,很长了,真的感谢那些看完了的朋友,写期待有建议

你父亲如果要表达,就得和你母亲商议。因为这房子是你父母共有的。
  离婚协议只是你母亲看你父亲没有房子住而作出的让步。正是由于这份协议的存在,你父亲才拥有这房子的所有权。如果房子变了性质,比如出售,就要作为共有处理。赠与或者买卖以及作为遗产赠与他人都最多承认一半。
  我个人认为没有你母亲的同意,你父亲是不能将一半产权作为遗产出让的。因为这份协议就意味着你父亲将该权利作为取得你母亲的那部分所有权的对价放弃了。
  即使你母亲先于你父亲去世了,这份协议依然有效。你母亲的协议义务已经尽了,所以你母亲趋势不会影响协议的存续及执行。协议一经签订便成立,不以一方当事人死亡而改变或失效,除非协议中有约定。
  若由于拆迁等不可抗力导致协议内容无法实现的,可以解除协议。你母亲可以要求重新签订协议或者恢复原状,即那房子你母亲至少有一半产权。其实全部产权都是有可能的。
  我认为你可以取得用卖房的钱买的新房的所有权。有新协议更好,没有就是麻烦些,还得请个律师,出现争议的话。若你父亲不买房了,最好分割卖房所得款项。
  你父亲的情形不属于禁止结婚的情形,法律的禁止结婚规定是为提高人口质量制定的。
  你父亲现在的情况,你们最好和他把财产问题搞清晰。你们可怜他会便宜他人。看他生活拮据也可以赠送东西嘛。就是房产也可以进行附条件的赠与。所有的都可以进行附条件的赠与。
  具体的我建议找一个律师,咨询一下。他们会给你们处理好的。
  参考了《合同法》94条,96条,97条及《婚姻法》等。

上面这位大哥基本回答的正确。
出国久了,好好再学学中文吧,看你写的东西真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