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屋合同一定按月签订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03:11:59
第一次当房东不会签租赁合同,于是中介拿来现成的合同样本,签完后总感觉有些不合理,特在此请教有相关经验的高人指点
1 承租方不交押金,只是提前一个月交下次的租金,这样对出租方有什么隐患?
2 在5月24日签订的租赁合同,出租方就给钥匙交房了,但中介说不该在乎几天,要签在月初的日子,好算账。所以出租期限是:2008年6月1日到2009年6月1日。这样就有7天的时间是不给房租金的,合同是中介人执笔写的,已经签署完成,我还可以要求这几天的租金吗?
我该怎么办?

这个合同没什么不合理啊~~如果他租你一年房子的话差7天又有什么所谓呢?水电费照交就可以了嘛
但是如果你房间的硬件设施比较好的话还是建议你要求他交押金,这样一旦承租人损坏了什么东西可以要求他修理或者赔偿。如果房间里边最贵重的设施都超不过一个月的房租你就没必要收押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