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时写错了被告的单位名称怎么办?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17:42:36
我与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单位名称是“深圳汉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但起诉时把单位的名称写成了“深圳市汉华电子有限公司”,多了一个“市”字,少了“科技”两个字。
案件在仲裁时,我也把单位的名称弄错了,裁决书按照我写的名称进行裁决的。
现在案件进入诉讼一审,单位答辩说起诉的被告主体有误,且仲裁裁决的被诉人并非单位,应当驳回我的起诉,且还应当重新进行仲裁。

请问,单位的答辩是否能成立?

到法院主张补充或更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对 起诉时应有适格的被告 否则法院会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但驳回后可以另行起诉,而且应该退给你全部诉讼费

法院的做法是正确的。你可以重新起诉。

对 起诉时应有适格的被告 否则法院会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

成立,可以重新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