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的时候应该向哪里的法院起诉?原告所在地还是被告所在地?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2 17:01:13

一般地域管辖:

一般遵从“原稿就被告”的原则
1.被告为公民的,由被告的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被告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例外“被告就原告”的原则
1.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追究赡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由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4.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被告无经常居住的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特殊地域管辖

1.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3.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票据支付的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具体内容可参见《民事诉讼法》第24条、第26-33条的规定)

原则上都是被告所在地

要看你这是什么性质的案件了。

按照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应该到被告居住地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