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事业单位工作了一年半,一直发试用期工资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09:54:39
当时过了半年一直在找人事局问转正的事,但人事局和县政府一直拖拖拖,一直到现在才签了事业单位劳动合同 我是燕山大学毕业的 本科
谁说补不了???我就是学法律的。
1、首先从法律的角度上说,试用期一年半已经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超过6个月。劳动合同在6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劳动合同在6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0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0日。
也就是说,无论如何,过了六个月就是违法的。
2、企业违反此法规的,个人可以向相关部门举报,企业将得到严惩;同时,企业不“足额”发放工资的,个人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企业必须足额或者加倍补发拖欠、扣发的工资,并将得到严惩……另外,对于有争议的部分,需要企业来提供详细的资料而不是个人。
3、如果你不伸张自己的权益,就会被认为老实可欺,以后就更伸张不了了。
4、去举报的结果,有可能就待不下去了。法律上规定这种情况是不能够辞退的,但是人家可以找别的借口炒你或者给你穿小鞋。
5、但是我建议:不过别怕被辞,这样无良的单位,待下去也没有什么意思。如果你实在不舍得的话,那就忍着吧。
最后,希望你圆满解决此事。
补充:
如果是这样的话,我看你是不想走的。那我劝你就别去争了,争回那几千块钱(我估计的),会损失更多。以后你还要在那混的,那损失的可不仅仅是账面上的那些钱了。你自己应该明白的。
再补充:
汗,怎么这件事情还没有想明白啊?按法律来说是可以补回的,但是后果可能会很严重(如果你还要在那的话)。我觉得这就是个取舍的问题啊。
肯定是补不了的,为什么不提前转正呢!?就是为了少发点工资,工作半年后就该提出转正申请,强烈提出,自己不主动提出是没人维护你的利益地,一年不转正你就该考虑考虑是否要跳槽了,在事业单位耗着,总不是长久之计!!!
补的希望不大啊。
你的钱都让王八蛋吃了,还能给你吐出来吗?
国人部发〔2006〕56、59号文件规定,新参加工作的本科以下毕业生实行一年的见习期,见习期满后按所聘职务或专业技术职务确定相应的工资待遇。象你这样,应该找单位及主管单位的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