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单位的福利房怎样分割?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2 16:31:51
我父亲与王某1994年再婚,2008年王某因不照顾瘫痪的父亲在2008年1月离家,3月王某提出离婚.现在双方都同意,争议是我父亲的房子.1998年我父亲单位分了一套96平米的楼房,福利分房,交了2.7万元,只有房权证(房主是我父亲的名字),土地证属于集体户,王某在3月中旬开庭时要求评估,法庭采纳了.请问,属于福利性的房子能评估吗?这种性质的房子能交易吗?两人的婚后工资王某一人揣着,十几年的工资大约40万左右,我们能主张吗?如果最后法庭判决由我父亲付给王某钱的话,(我父亲的钱都让王某拿走了,没钱了)法庭能否扣我父亲的工资卡?如果在判决以前我父亲去世了,那我父亲的房子怎样分配和继承呢?急!!!!!先谢谢了.
急!!!!!!!!!!!!!!!!!!!!!!!!!!!!!!!!!!!!!!!!!!

到银行查她的存折,由于她不照顾你父亲,负有遗弃责任,家产要少分.房子不能折钱,可以允许其无房其间来居住.不能从你父亲的工资里扣.只能等房子买后才能分.
如果你父亲半路死去.由第一继承人:妻子\儿女\父母等共同继承,但只能继承属于你父亲的哪部分财产.

她揣的钱也要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