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租了别人转租的房子。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13:19:48
交了一个月的押金和两个月的房租,真正的房东已经找上门来了。要求我搬出去。我可以通过什么方式来维护我的利益?我可以要求转租给我房子的人退还租房的押金和我这两个月的房租费用么?
通过什么方式可以追回我的损失?
退款我可以要求他退还押金和所有的租金吗?
合同与收条我这都有的,请高人指点啊!!
通过什么方式可以追回我的损失?
退款我可以要求他退还押金和所有的租金吗?
合同与收条我这都有的,请高人指点啊!!
首先从法律上讲你确实没有继续租住的资格..如果业主让你搬出去你也没有办法..因为你当时没有核实过业主的真实性..所以是你理亏的..不过你可以找当时租给你房子的人..让他赔偿你的损失..或者让他和业主去协商解决..如果不行可以去公安部门报案..他们会维护你的合法权益的..
找到租房给你的人,要求他退款,如果他不退就打110报警解决。
找到那个租你房子的人.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你合同都不签,那个转租给你房子的人,应该叫他写收条的啊,你付钱了,就要对方写收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