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关于固定资产入帐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10:21:47
我们公司有一项工程,施工方是一个工程公司,只能提供施工费发票,他现在代我们公司采购一项属于该项工程的设备,并将设备款开入工程费发票,他们公司开不出设备销售发票。我公司拿到的工程费发票包含工程费和设备款,请问我们公司在计入固定资产时是否可以将设备单独入资产,就是说从工程费发票中将设备款提出来入帐。这样的话审计是否会以我方以工程费发票入设备资产提出疑问,谢谢。

不会。

工程费发票固然一般理解为是工程承包费用的票据,但合同作为发票的依据,对于发票中为列明的事项起到了一个补充说明的作用。

工程公司为贵公司提供施工的服务,同时负责采购该工程的设备,该行为属于税法上所说的“混合销售行为”,根据主要的行为所属税种,统一开具工程费发票,统一缴纳营业税。

但混合销售行为并不是说将涉及的非应税行为视同不存在,本案例中工程公司代为采购的设备销售给贵公司的行为即为建筑承包活动的应税行为之外的非应营业税行为。

只是因为税务开票的规定而归于同一张发票体现的行为,是可通过合同、协议和其他证明该行为真实性的文件佐证的。发票仅仅是一个物权的转移凭证而已。

所以贵公司可以将设备单独入账。但必须将合同等其他证明文件同时作物该凭证的原始凭证。

这个是这样的。

对于总体工程来说。

如果你们能够区分说各个资产的价值的,你们是可以依单个资产来入账的。

比如说,我们新建一个机组。

你们可以把单个电机来入账,机组主机单独入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