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氏春秋》两则 译文(六年级)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6 11:32:35
是六年级的 少一些 还有“吕不韦”的简介(少!!!!!!!)
越快越好!!!!!!!!!!!

吕不韦(约前292年~约前235年),战国末年卫国濮阳人。原籍阳翟(今河南禹州)。

1、[原文]
引婴投江:
有过江上者,见人方引婴儿而欲投之江中,婴儿啼。人问其故。曰:“此其父善游。”其父虽善游,其子岂遽善游哉?此任物,亦必悖矣。
【译文】
有个从江边上走过的人,看见一个人正在拉着个婴儿想把他投到江里去,婴儿啼哭起来。旁人问他为什么这么做。(他)说:“这孩子的父亲很会游泳。”孩子的父亲尽管很会游泳,那孩子难道就一定也很会游泳吗?用这种方法处理事情,也必然是荒谬的。楚国人治理国家,就有点象这种情况。
【哲理】这个故事告诉人们:一是本领的获得要靠自己,而不能靠先天的遗传。二是处理事情要从实际出发,对象不同,处理的方法也要有所不同。
2、[原文]
刻舟求剑:
楚人有涉江者,其剑自舟中坠于水,遽契其舟,曰:“是吾剑之所从坠。”舟止,从其所契者入水求之。
舟已行矣,而剑不行,求剑若此,不亦惑乎?
(出自《吕氏春秋.察今》)
[译文]
有个楚国人乘船过江时,剑从船上掉进水里,他就在船帮上刻下一个记号,说:“这是我的剑掉下去的地方。
”等船靠岸,他就从刻记号的地方跳进水里去找剑。船已走了很远,而剑却没走,这样去找剑,不是很糊涂吗?
【哲理】情况发生了变化,解决问题的途径应灵活有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