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位好心的律师帮帮我?很着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07:43:16
我今年50岁了,在我28岁时父亲去世了,他在一家木器厂上班.我家有姐妹俩和哥俩.因为要一个孩子接班.由于过了 一周多,我才去问.我弟弟在派出所上班,我妹妹没有毕业证.单位上又很急,所以就叫我顶上去.由于单位效益不好,没两年,倒闭了.07年的时候,单位卖了.分了7000快钱.但其他的弟妹看见得到钱了,叫我妈妈向我要,不给就要死要活的,没办法给了她.单位上给我办了社会保险,钱都是我交的.我妈妈现在没人养,就向四个孩子要钱.因为我得到班了,而且有社保就 让我没个月拿200,这合理吗?他们不知道我办社保,说不拿钱就叫我拿出身份证,他们办社保.如果上法庭我能赢吗?我不想拿出身份证,每个月我可以拿养老钱,但是要平均拿

你只是顶你父亲的工作上班,如果厂子倒闭给职工补偿,也是给当时在职的职工的,也就是给你的,就是你是接班的,这笔钱也没有义务分给其他人。
至于现在的赡养老人的费用,你并没有法定的更多的义务,几个兄弟姐妹应该是有同样的义务。上法庭也就是这个结论。
你单位给你上不上社保与你赡养老人的事无关。

7000元应视为你的劳动收入,属于你夫妻共同财产,其他人无权主张分割。

赡养父母是每个子女应尽的义务,你的主张有法律依据。

赡养父母是子女的义务。你认为不公可以协商,当然法院也可以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