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样证明!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23:27:25
我是婚前(2002年6月)由父母出资买的楼房,当时由我父亲签写的双方买卖合同,合同上写的是我的名字(我父亲代签的)!一直没有过户,直到婚后的2007年9月才过的户,过户后还是我名字.我已经在这里问过了其他人,说算是婚前财产。

我要问的是如果现在离婚,这个买卖合同原件不在手里(让媳妇藏起来了或毁掉了)。用房产过户时房产留下的复印件上法院打官司,证明房子是婚前财产,这个复印件好使吗?能起作用吗?

回答者:zgx540612 - 副总裁 十一级 5-26 12:11
不必要复印件。只消证实这属于婚前你父母买房的事实就行了!

我要问的是那得怎么样证明呢?比如说!请明示!谢谢.

需要你们委托律师,到工商局查询卖房的房产商的工商登记,然后根据他们的备案合同复印件,或者你们留存的复印检打官司。

证明你的父母出的钱,需要当年的存取款银行凭条等等证据。

首先你们结婚是不是有八年,还有你在婚前是否做婚前财产公证.
再不然就是你能证明你父母有经济实力卖房(在你结婚之前卖的)
法律上要的是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