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请懂法律的帮忙,老板工资一分不发,辞退我们,还处处刁难!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22:52:09
我08年2月27进公司,试用期3个月。直至5月18一直在公司傻傻的做着,在此期间曾多次要求发工资,老总找理由一直拖着。就在这个月(5月),公司突然说要搬走了,并辞退我们(还有两个员工),我们要求发工资,他说给我们发。结果查公司东西时,不见了个移动硬盘,并且说里面有商业机密,曾交给我保管,现在要我负责。其实那移动硬盘是公用的东西,每个人都用,每个人可拿,刚来时口头说叫我保管下,就答应了也没在意那么多。现在真的很气愤,就去劳动监察大队告他,那劳动局的人说:那东西丢了应该由你负责,这能怪谁。 还真没天理啊!就在广州的天河区,有好建议或能帮忙的人,感激不尽了!打官司花不起那钱。
签了劳动合同,谢谢大家的建议和良策。我正准备向南方报社举报、顺便报警,老板又说找到了那东西。说明天发,希望不再是忽悠人。

1,首先是否签定劳动合同,没签订,公司违法,工资为约定的双倍。有签合同的,就跟好办了,保留好合同。
2,公司应证明移动硬盘里资料为商业秘密。不能证明的,你只需赔偿移动硬盘的价值,估计也就几百块钱。
3,再去劳动监察大队,说明我上面的两点,正常情况很容易就解决。把移动硬盘的价值从工资里扣,剩下的就是应该付给你的工资(注意,没合同,请要求双倍工资,这是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请理直气壮,大胆要求)

威胁报警,他们涉嫌敲诈你,多跑劳动局让他们觉得你确实怨,然后就是媒体。。。

如果没有打官司的资本,那就先好好和老板商量,哭穷,死缠烂打,能搞多少就多少。还有如果有合同的话,拿着合同跑劳务部门,不要怕麻烦,不过象这千元的小事,搞好了他们也没有功劳,一般都是睁眼闭眼的。

到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保存好相关证据!

单位拖欠工资属严重违反劳动法行为,直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去天河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吧,就在石牌东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