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白条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0 15:48:31
公司一直处于研发阶段,部分费用是白条,核定征收方式,但目前一直没有收入,也没缴过所得税,现在要迁址,必然面对税务查帐,请问专管员看到白条会罚款吗?一般罚多少?有没有可以避免罚款的办法?
北京市迁址不查帐?不是同区的,是昌平迁到大兴,很多百度相似问题,都说跨区要查帐啊!

北京市迁址不查帐,不知你们那个地方如何规定。注销要查帐。
地税重点查房屋租赁合同是否贴印花税,你把印花税贴齐了,放心去办吧。

既然征收方式是核定征收问题应该不大,最多以未按规定取得发票罚2000以下的罚款,怕什么

即是核定征收的那一般就不再看了,白条只能入你的流水账,要入你正式的账本那肯定不行,跟是不是迁址没关!

不管那种征收方式,只要是白条就不能列入正式账簿,一般白条只能列入内部账簿(不对外),把白条变通为可以入账的单据,迁址税务不会查账的,税务注销要查账的,你赶紧把白条撤出来吧,不然以后也会有麻烦,税务人员只要发现就会说你乱挤乱摊成本会处罚的,罚款多少各地税务局不一样,和税务搞好“关系”也可能不罚

核定征收税款是指由于纳税人的会计账簿不健全,资料残缺难以查账,或者其他原因难以准确确定纳税人应纳税额时,由税务机关采用合理的方法依法核定纳税人应纳税款的一种征收方式,简称核定征收。
《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账簿的;
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3.擅自销毁账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4.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5.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6.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纳税人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采用下列一种或者几种方法核定其应纳税额:
1.参照当地同类行业或者类似行业中经营规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纳税人的税负水平核定;
2.按照营业收入或者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的方法核定;
3.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推算或者测算核定;
4.按照其他合理方法核定。
税务机关核定征收税款要遵循法定的权限和程序,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例如对个体工商户核定征收税款的,必须遵循法定的程序,即业户自报、典型调查、定额核定、下达定额。

从法规上说,用白条不一定就得被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