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了20年,他们有权要回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9 10:25:51
84年我祖父母把土地和林地分配给几个子女,立了字据。现在以超过了20年,10年间我爸爸和祖父去世(爸爸先去世),祖母有权收回我爸爸那份林地和土地吗?

土地和林地的产权在国家那里 个人所有的只是承包权
赠与合同订立时生效 如果现实中执行了的话 除法定理由外不得撤销 本案不含虐待赠与人 经济恶化等法定理由 故无权收回 但应补办转让登记

土地和林地不是属于国家就是属于集体组织,个人是承包。承包权可以继承,但不的超过原合同承包期限。
84年的分配是承包权的赠与,当时祖母应该知情,没有表示反对的话应视为同意。赠与是诺成合同,当时你父亲表示同意即生效。

土地和林地都有产权证明的,如果没有权怔是不能分的,假设你祖父母有权利分配,这属于增于行为,但应当办理产权转移手续,如果没有办,那土地和林地仍旧归原权利人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