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核查亡人的银行存款?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05:22:58
家人死亡,在不知其是否有银行存款的情况下,亡人的家人可否核查其在银行是否有其存款,起查取程序如何?国家是否有这方面的规范管理?银行及其人员在这方面是否可以擅自核销其死账,达到贪污的目的?银行核销死账一般在多少时限内进行?银行核销死账会进行公告吗?公民如何保护这方面的利益,避免其财产的无故损失?

1、继承人可以向县级以上法院申请查询.凭法院判决书或继承权证明书办理支取手续
2、存款人死亡后,无法定继承人又无遗嘱的,经当地公证机关证明,按相关规定收归国库或转入集体所有,并非归银行所有;所以不存在银行核销死帐问题。
3、保护存款权益最重要的是清理、寻找存款凭证,其次是取得公证书或法院判决书等足以证明继承权的法律文件;必要时向法院申请,由法院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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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执行《储蓄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
1993年1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

……第三十九条 为维护储户的利益,凡查询、冻结、扣划个人存款者必须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任何单位不得擅自查询、冻结和扣划储户的存款。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部门等因侦查、起诉、审理案件,需要向储蓄机构查询与案件直接有关的个人存款时,须向储蓄机构提出县级或县级以上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或国家安全机关等正式查询公函,并提供存款人的有关线索,如存款人的姓名、储蓄机构名称、存款日期等情况;储蓄机构不能提供原始帐册,只能提供复印件。对储蓄机构提供的存款情况,查询单位应保守秘密。

第四十条 储蓄存款的所有权发生争议,涉及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应慎重处理。
(一)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权提取该项存款,应向储蓄机构所在地的公证处(未设公证处的地方向县、市人民法院——下同)申请办理继承权证明书,储蓄机构凭以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该项存款的继承权发生争执时,由人民法院判处。储蓄机构凭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
(二)存款人已死亡,但存单持有人没有向储蓄机构申明遗产继承过程,也没有持存款所在地法院判决书,直接去储蓄机构支取或转存存款人生前的存款,储蓄机构都视为正常支取或转存,事后而引起的存款继承争执,储蓄机构不负责任。……
(六)存款人死亡后,无法定继承人又无遗嘱的,经当地公证机关证明,按财政部门规定,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群众团体的职工存款,上缴国库收归国有。集体所有制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可转归集体所有。……
第四十二条 储蓄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侵犯储户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储蓄机构应当依法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