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不能要到的补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03:38:55
我原在一酒店上班,03年9月上的班,04年3因怀孕离开了(因工种不适合孕妇,而且当时也没有签劳动合同)。一年半后我又回到原单位上班并签了劳动合同,现在单位在我无任何过错情况下,通知我不用去上班了。我应该得到的赔偿金能否从03年算起,并能不能要求单位补交5种保险,保险的费用应该由谁来交,还有滞纳金。我个应承担多少?(因当时没有签劳动合同。所以当时离开也有没有辞职报告,只是口头辞职)

你的工龄应从你签订劳动合同那天开始算起,之前辞职的不算,不受法律保护,你没签合同的工作时间只有六个月,只能算临时人员。现在单位辞退了你,应该付两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金。单位在工作期间交了失业保险金,在你失业时每交满一年可领一个月的失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