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杂的遗产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18:43:04
赵某是一个建筑包工头,95年与王某结婚,并生有一女赵甲。在赵某的工地上,赵某包养了一情妇方某,并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有一子赵乙。在一次回家探亲的途中,赵某遇车祸身亡,留有遗产60W,未留下遗嘱,方某知道事情后,欲参与遗产分配,王某不同意。请问赵某的遗产继承的范围有哪些人?为什么?上诉法院,法院该如何判决?遗产又应该怎么样分配?

不复杂。
赵某婚后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一半归王某,一半是赵某的遗产。
赵某的遗产无遗嘱,由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共同继承,原则上一人一份平均分割。
赵某的子女既包括婚生子女赵甲,也包括非婚生子女赵乙。
方某对遗产无权分割。

继承人有王某、赵甲、赵及其他第一顺序的继承人。
一般是平均分配。

情妇没有份的 他的小孩子 是有权份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