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如何合理规避通涨引起的风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2 23:37:16
众所周知,目前施工结算的依据主要还是国家制定的预算手册。在通货膨胀时,一片“涨”声中,惟独预算安装费不涨。这对于施工单位无疑是面临的一个很大的风险。清单计价是否可以一定程度规避之?是否有其他合理的途径规避该种风险?采用定额预算有没有有效的规避方法?
能否详细说明一下第1条中江苏实行的办法以及第2条中谈及的政策文件?有连接也成,不胜感激。
第3条确实值得研究,拜谢了。
第4条道理是众所周知的,不过其间的操作便是千秋各显了,呵呵。

合理规避通涨引起的风险:
1、充分掌握当地造价管理部门的政策性指导文件,尤其是材料、人工工日价格的调整文件以及指导工程结算的办法等。如江苏08年4月1日起二类工工日单价已调整为44.00元(土建、安装)、材料上涨幅度超过信息指导价的10%可作调整等。
2、签订合同前应注明可按政策文件执行,固定单价合同也可调整材料异动价。
3、报价时定额预算规避风险:投标总价不变,适当减少价格(材料)变化幅度小的部分造价,相应增加价格(材料)变化幅度大的部分造价等。
4、想方设法增加签证和变更工作量。

针对rzjh168的观点提几点看法:

1、工费调整一般规定新招标工程按文件执行,在建工程不予调整,这一条对在建工程不起作用。

材料上涨是否调整看合同一是看是否固定单价合同,二是看工程是否是政府资金招标工程。是固定单价合同的话不可调整;是政府资金招标工程的话有调整的可能但不一定就会调整,不是政府资金招标合同的话基本没有调整的可能。

2、合同的签定时,想注明可按政策文件执行,固定单价合同也可调整材料异动价,出发点是好的,可能性几乎为零。

3、这一点建议不错,另外对于有甲供材料(如钢筋、商品砼)的单价可以适当调低一些,对于自购材的单价(如型钢、自拌砼)可以适当调高一些。

4、变更不是一味的增加,而是尽量能将我方要承担价格上涨风险的项目变更减少一些,对于其他我方没有价格上涨风险的项目则尽量变更增加一些。因为有的项目由于材料价上涨,可能都已经进入亏损状态,你变更得越多只会亏损越多。

1、包工不包料
当然,包料利润大,风险也更大了,这时候要和业主谈好
2、工期长时可以在合同中说明按照物价增值
3、象预算安装费,这个问题特殊了点,一般都是谈多少是多少,你不干还有别人呢!所以,多给回扣,多要钱嘛!!

石家庄市建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施工合同价款调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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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0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