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提出辞职后的这30天。是否需要留到公司上班?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11:09:20
这个很重要。因为既然跳槽。肯定新单位要求你尽快上班啊。
不知道各位跳槽的时候这30天是怎么样处理的.
我08年1月签的劳动合同。签的一年。
望了解的朋友帮忙解答。谢谢。

因为你是签一年的合同,现在要辞职,就相当于毁约.如果公司规定严格的话,也许会让你赔偿毁约金.不过,如果你提出辞职了,他们也没谈到毁约金的问题,那就证明你可以辞职.

至于时间,是看你跟公司的约定,你可以直接请教你的部门经理或者跟他协商.

有的公司是要求离职要在提出辞职一个月后;有的公司是只要你移交好手头上的事就可以走;有的公司是要你带新人,等新人上手之后才可以走等等

主要是看你签的合同条款有没有明确规定,还有就是你手上有多少可以交接的工作,以及你的职位情况。

一般而言,交接工作结束,一定要走的人公司也不会强制你继续呆着,影响也不好,你也不会安心工作,工作效率也不会很高。

你必须要待30天的 如果你走了 不辞而别 工资是不会给的 而且要交违约金

要呢,还要把你的手上的工作交接清楚。

当然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