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关于遗产继承的法律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4 19:05:20
我父亲病逝,留下20万的遗产。父亲与母亲在5年前离婚,他们离婚后,我由于种种原因,已有4年没有跟父亲来往。父亲生前立有遗嘱,死后遗产归其胞妹。但是我是父亲唯一的女儿,我的爷爷也健在,生活很贫困。父亲生前与其胞妹的感情并不是很好,父亲病重期间,她也没有突出的照顾我父亲的表现,这样的遗嘱不合常理,请问我有没有希望改变遗嘱的分配

遗嘱优先于法定继承,即便你是唯一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也无法对抗遗嘱效力,变更遗嘱必须经本人同意。

至于你说其胞妹与你父亲感情不好并不能使遗嘱效力发生改变,而且这个举证责任需要有你承担,而显然要证明这一点是很困难的。

虽然你可能没办法获得遗嘱,但是你的爷爷如果情况符合规定是可以得到相应补偿的

继承法有这样的规定:遗嘱人不能以遗嘱的形式剥夺法定继承人中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否则在遗产处理时,必须为其保留必要的份额,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

也就是说你父亲的胞妹要是想继承那么必须先将一部分补偿给你爷爷的补偿金扣除才行

首先看遗嘱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如果不符合,则无效,按法定继承办理.你和你爷爷都有份,而且应该是每人10万.
还有一个补救办法,继承法第19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如果你和你爷爷属于这种情况,可以起诉要求分割遗产.
祝你好运!

算了吧,我看你父亲连她亲生的女儿都不考虑,显见他对你是多么的绝情了。你就也像他一样,丝毫不要考虑他的任何东西了——这,也是一种做人的骨气呀!自己长点志气,干吗要他的钱?!

遗嘱有效,不能撤销。

种种原因,已有4年没有跟父亲来往
病逝后留下20万的遗产时,你到是能来了!

还好意思要分割财产?

你连父亲都不理,还会在乎你爷爷?
你会比你姑姑更在乎你爷爷?

提你爷爷的唯一理由就是想知道:
你父亲遗嘱里没有给你爷爷一份,
这样会不会造成遗嘱无效。
这样你就能凭借法定继承人的身份分得10万了。

楼上说的太含蓄了。

有遗嘱的执行遗嘱,除非极为特殊的情况。只要遗嘱合法,你就不能改变遗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