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朋友帮忙出车祸的责任认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5 07:39:49
我在处理一起事情时请甲、乙两位朋友帮忙,其中约定由甲朋友负责回来时开车,乙朋友负责陪客人喝酒。但是在喝酒过程中(我、甲、乙均在场)乙向甲提出由甲负责陪酒自己(乙)负责回来时驾驶车辆,我也默认这个方案。结果在回来的路上发生翻车车祸,车辆撞树后翻车,车辆只买了交强险,保险公司全赔了树钱损失500元,另外的损失:人员受伤医疗费用1200元,车辆的修理费用13000元,务工损失800元共计15000元!
请问:在该起交通事故中我、甲、乙各应承担多少的责任!
说明:1.是我请甲、乙帮忙,并计划让甲驾驶车辆(甲是车主)。
2.我默认了乙向甲提出驾驶车辆的方案。
3.乙只喝了稍许的酒(2两白酒)

首先说事故责任:甲是车主,将车辆交给饮酒者驾驶,他要负一定的责任;乙是驾车者,饮酒驾车明显是违法行为;最后说你:车不是你的,是甲交给在酒后不准驾驶车辆者驾驶,你虽然默认甚至让他们开车,但这都不是本案的关键,所以你不负责任。

但从另一方面考虑,他们俩个都是为你帮忙的,虽然你没有责任,但从道义上说,你都要承担一定的费用。但这只是道义,如果上升到法律层面,你完全可以不承担责任。

说实话,我看呀,损失承担:甲承担40%(他的车,自己多承担点),你承担40%(为你办事的,道义),乙承担20%(驾车人,都是乙不小心,虽不是乙的车,也不是为乙办事,但乙开车了,出点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