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共同财产的分割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5 05:11:37
我和她结婚不到一年,孩子不到一岁,但由于种种原因,现在我们要离婚。婚后我们没什么共同财产,就是一个她刚以三口之家的名义申请了经济适用房的资格,本打算买。她说她要孩子,抚养费我也会支付。现在我想了解的是:经济适用房的申请资格能否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呢?如果她要这个购买资格,是否我可以得到相应的补偿?反之,如果我要这个购买资格,是不是也该付给她部分折算金额?
请相关专业人士指点.
跪谢

你好,如果是双方协议离婚,你们可以就该经济适用房今后的归属问题作出约定,一方可以给另一方适当的经济补偿。如果通过诉讼方式离婚,那么这套财产因还未取得产权因此在离婚诉讼中不予处理。

按你说的情况,买经济适用房的资格是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是不能进行分割的

此资格不属于财产类权利不参与共同分割。
而且值得注意的是你们离婚了,此申请资格可能会发生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