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协议离婚后共同财产分割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9 02:42:22
向各位法律界专业人士提个问题。夫妻协议离婚,关于共同财产分割项是如下描述的:(夫妻共同财产中,电器、家居用品归女方所有,其他归男方所有。)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女方名义在银行存了一笔存款,请问按照离婚协议中财产分割的描述,男方是否可以主张此存款的所有权?

一般情况下婚前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共同财产依法分割。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根据法律的规定,只有过错方有上述法定情节,无过错方提起赔偿请求,法院才可能会支持。

1。这样的协议是可能会有争议的,完善的协议应该是列明相关财产清单,后明确分割方案。

2。以目前的协议字面上看,这存款是归男方,但如果有证据表明协议的意思表示中并不包括这存款,恐怕要另行分割了。

可以

可以,夫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是共同共有的

绝对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