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对外投资受到欺诈的案例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11:59:01
求中国企业对外投资受到欺诈的案例,请注意是中国企业被欺诈的案例。多多宜善,但请不要长篇的复制。

长篇大论我就懒得写啦。。。在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黄埠镇,吉隆镇也就是我家乡这边有很多大型男(女)鞋厂给外资企业骗了差不多将近30亿元人民币。。我爸爸也是受害者之一。。哎。。我很好奇你为什么会问这个问题。。可以加你QQ吗??我的QQ是41786259。。

  随着中国企业更多地走向国际化,诉讼成本的高企及诉讼环境的复杂,已经使企业的“事前消防”比“事后救火”显得更为重要。

  也许是淡忘的原因,轰动一时的中国银行纽约分行反欺诈案在公布最新判决结果时,

  几乎没有引起国内媒体的丝毫关注。

  “支持原告中国银行提出的3倍罚金和律师费、利息等要求。”由美国纽约南区地方法院亚裔法官陈卓光(Denny Chin)做出的判决书语气平淡,记录的却是中国银行历时5余年历尽坎坷,执著应诉的艰难历程。

  中行坎坷应诉路

  从美国地区法院到上诉法院,再到最高法院,然后折回再审,可以说,该案历经了美国联邦诉讼的各个审级,甚至影响到中银香港的上市。百转千回之后,有利的判决出现在中国银行在香港上市、内地IPO的前后,不啻为一大喜讯。

  然而,中行也不得不意识到:按照美国诉讼程序的规定,该判决仍为一审判决,此案还可能继续拖延下去。“而且,历时5年的应诉成本,足以警示中国银行甚至所有的中国企业加强内控及合规管理的重要性。”路伟国际律师事务所纽约合伙人周希尔(Joe Cyr)说。

  2001年初,中国银行在美国纽约南区地方法院起诉NBM等公司及周强、刘萍等人,指控其违约、诈骗及违反美《反欺诈法》。

  中国银行在起诉中称:周强、刘萍从1991年开始欺诈中国银行,10年间,周、刘及其控制的关联公司共拖欠中国银行8500万美元,在通过担保收回5000万后,仍损失3400万美元。

  对于周刘等人如何实施的欺诈行为,中行在起诉状中指出,周、刘通过其控制的数家公司,进行虚无的贸易活动,造成“第三方交易”假象,套取银行的资金。同时,提供假冒及伪造的文件取得银行信用证骗取资金。

  该案亦牵扯到刑事诉讼,中行纽约分行前副总经理杨仲琦被控接受12万美元的贿赂,其与周、刘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