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介绍一下明朝的军体制度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0 14:29:54
怎么说呢...就是想问一下明朝的军体,军事力量由什么构成,中央军,地方军,是如何统领的,军队的上下关系,兵源来自那里等等

总之就是对应于政体,就像唐初的府兵制那样,应该有一套完善的军体,说的越详细越好

中国明朝(1368~1644)改革元朝军事制度,创立了独具特色的卫所制:皇帝独揽军事大权,全国要地设立 卫所,军丁世代相继,给养仰赖屯田。此制在维护明朝 君主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统治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军队的统辖与卫所制 朱元璋统一全国后,采纳刘 基建议,立军卫法,在全国建立卫所,控扼要害。中央设大都督府。洪武十三年(1380)改为五军(即中、左、右、前、后军)都督府,为最高军事机关,掌管全国卫所军籍。征讨、镇戍、训练等则听命于兵部。遇有战事,兵 部奉皇帝旨意调军,任命领兵官,发给印信,率领从卫 所调发的军队出征。战争结束,领兵官缴印于朝,官军各回卫所。这种统军权与调军权分离和将不专军、军不私将的制度,旨在保证皇帝对全国军队的控制。在地方,设都指挥使司(简称都司),置指挥使,为地方统兵长 官。都司之下,在冲要地区的府(含直辖州)、县(州)置卫或设所。一般卫由卫指挥使率领,辖5个千户所,共 5600人;千户所由千户率领,辖10个百户所,共1120人, 百户所由百户带领,辖2个总旗,共112人;总旗辖5个小 旗,共50人;小旗10人。洪武二十六年(1393),定全国都 司、卫所,共设都司17个、行都司3个、留守司1个、内外卫329个、守御千户所65个。兵额最多时达270余万人。

明朝好像没有府兵,个省、州、县都有兵,但都归中央统领。

明朝实施卫所制,实行军屯,所谓“养兵百万不费百姓一粒米”,结果搞出来一堆农民军队。北方防线有宣(府)大(同)荆(州)辽(东),各有总兵一名,宣大、荆辽总督一名。兵部、大学士统领战事,武将有参将、游击、总兵,各自镇守。地方有都指挥使司,最高指挥使,手下一堆千户、百户,各自为战。明末出现督师,大学士或尚书兼任,统兵,为最高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