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延期3个月发放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14:16:57
我想问的是,公司这么做是否合法?!也就是我的工资要3个月以后才会打到我的工资卡上。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五条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第二十九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具体情况,主要看你是否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如果签订,按合同履行,但是你需要提前30日向你的公司提交书面的离职申请,
如果没有签订:
首先,公司需要支付给你每月两倍工资
第二,公司没有权利扣押你的工资或者变相收取“风险金”。当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相违背的时候,在仲裁时,劳动者的意愿优先被采纳。
不过我看你说的是当天解除劳动关系,建议不要这样处理,可以提前30天,这样比较占理@
希望对你有帮助@@@
当然不合法,拖欠工资的,按照25%予以处罚。可以去劳动局仲裁。
既然你是一天结一次帐的那就不存在什么风险金。在说了你也是正当办离职手续的,也不存在给公司造成损失。
有合同么?如果有的话你可以看下合同有没有这项规定。如果没有的话我想就是不合法的。你可以按合同办事
第三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