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房东提前终止合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30 08:41:06
房屋住了半年~月租1850元,已年付+一月租金为押金,合同也是签一年。现在房东说他们家亲戚在南方遇到洪灾~要收回房屋,还说让他们家亲戚开受灾证明带回来,本来可以不用赔偿我违约金了~但现在可以赔我违约金,算是照顾我~我本来是向他要违约金+搬家费的~他的房子里基本所有家具都是我的,必须请搬家公司搬家;而且现在同地段同档次的房子都涨价了~他赔的违约金连中介费都不够
请问:
1.我管他要搬家费+违约金是否合理,是否可以让他赔偿剩余半年期同地段同档次房屋租赁的差价
2.带受灾证明和是否赔偿违约金有没有关系
3.如果合同上已经写明‘如双方协商同意后,赔偿双倍押金(一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其他钱可否管他增加,如搬家费,差价
谢谢
主要她太气人了~本来是她没理的事~现在弄的赔我违约金算照顾我~这还算人

要搬家费+违约金合理的,但是要差价的话就没有依据了,受灾证明与赔偿违约金是没有关系的,只是为了博取你的同情和理解而已,所以这个看你给不给人家面子啦

可以问他要赔偿和违约金,受灾证明和你没有关系,对于这种不讲信用的主就应该按照合同的规定办,这种人不值得你给他什么面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