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可以帮我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1 03:10:36
在天津工作时签了合同,只是一份,我没有,还交了压金,但在收据上写的是培训费,三千元,在签合同时我也没细看,里面有的内容都没有和我说过,在离职时也办了正常手续,但我手里没有复件什么的.这是半年前的事了,我一直在要,可他们总说要合实,这一托半年了,如果我要去天津找劳动仲裁能解决么?我现在手里只有一张当初开给我的培训收据,请大家帮帮我~~
可公司还说了,我违约什么的.以我说的这些情况我该怎么办,当初签的时候我真的没有给我一份合同,我该怎么办啊.
事隔半年了,离职是办好了手续,可我没有证据,我怕他们会不会说我没办,那我怎么说也说不清了啊~
我还在等啊,快快帮我啊~~~~~来人啊,快来人啊,帮帮帮帮~~~

完全可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之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
虽然收据上写的是培训费,但这是借培训费之名行抵押金之实,属于法律禁止的行为,你可以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退还抵押金。
从你说的内容来看你没有违约的行为啊,公司这是吓你的,不用管

1,就你说的情况,不属于培训费用,应该返还
2,就算是培训费用,只要你没有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没有违反服务期限的规定,这个费用也应当是公司缴纳
3,综上所述,这个钱你一定是要的回
4,如果公司再拖,你去仲裁委申请仲裁
5,当心你被拖过了期限,法律规定是你应该在发生劳动争议日起60天申请仲裁。所以去仲裁委写申请时,千万斟酌语言。要写答应给,没有争议,但你目前要离开,要出国,要急用,必须要这个钱为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