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情况,我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13:49:41
我在今年3月初经别人介绍,去一家贸易公司上班,工作很轻松一个月也能拿1000多块,我本意是想在空闲的时间和同学一起做点外贸生意,所以和同学商量定下后,我就在网上外贸论坛登了1个消息,因为现在公司没有出口权,所以要找个有出口权的进出口公司,不久就有很多出口公司加我,我选了1个离我公司最近的进出口公司,现在暂且叫他BBB进出口公司,而且基本谈好协议在和同学的商量和过目后,和那个公司某一职员签订了一份代理协议,并签了自己的名字,名字前面是以我现在公司的抬头。但是后来因为找合作厂家不好找,单子也拉不到,所以一直没有做成一笔单子,同学这边好像也没啥兴奋劲了,我也慢慢淡忘了。不久后公司来了几个人,后来知道他和几个朋友也是来公司做外贸生意的,他随口问起我,有没有认识的代理公司帮他介绍1个。我就想既然别人开口,反正举手之劳,我就把自己之前准备和同学一起做外贸合作的代理公司介绍给了他。这里暂且叫BBB进出口公司。并把他们的电话号码给了对方,让他们自己联系,自己洽谈合作的细节和具体的操作。因为我并不了解他们的操作方式,也不知道他们操作的细节,而且他们做的事跟我本人也没什么关系,只是顺口帮他介绍了1下,包括后面合作的过程和具体操作。还有讨论细节,具体能不能合作,如何都是他们2个人的事了。我本以为是在帮人,没想到灾难就在后面。后来公司的老A突然不见了,和他几个一起的合伙人也不见了。后来BBB公司的人就打电话找我。因为当时我和他们签过协议,我的真是名字,包括身份证,手机,家里电话都告诉过他们,所以他们找到了我,告诉我,老A他们拖欠了他们的代理费,包括BBB进出口公司为老A他们介绍的货代公司的运输费,一共60多万,一开始他们打电话一直来问我。说打电话给老A他们几个人,都是关机或则停机,还问我老A他们几个人的真实姓名,住址,但是我真的不知道。所以就没办法帮到他们,没过多久因为现在的公司也不景气,我到这公司差不多3个月,只拿了1个月的工资,还有2个月的工资,我公司的老板也没有给我们,一直拖欠着,所以我只好暂时回家,等发了工资再决定去不去公司上班,手机那时候也正巧停机欠费,我就这样在家待了半个月,之种BBB进出口公司也还打过几次电话,说帮老A介绍的货代公司,因为是他介绍的,所以现在催的他很急,又问我关于老A的事,我实在是不知道他们的情况,他们中间的操作我也一点都不清楚,除了把代理公司介绍给他外,根本

ManLeEy 不必担心,我只是和会真山探讨一下几种可能性。
事实:ManLeEy 和BBB进出口公司某一职员签订了一份代理协议,并签了自己的名字,名字前面是以他现在公司的抬头。
问题1:
后来的几个人没有重新和BBB签协议,只说自己是ManLeEy 的同事或朋友,以ManLeEy 个人的名义进行业务,确实是被ManLeEy 介绍去的。
是否成立表见代理,由ManLeEy承担责任呢?
问题2:
后来的几个人没有重新签协议,只说自己是**公司的,以公司的名义进行业务。
现在ManLeEy 所在的公司没钱,而且不认可ManLeEy的行为,因此是否成立无权代理,由行为人ManLeEy 自己承担责任呢?
我觉得第一种可能性很大。

一、急有毛用。
二、这时候其实你是不要负责的。前提是:
1、你在与BBB金额货代公司的业务操作的确没有参与,与老A 他们的关系不是商业上的合作、合伙关系,不承担连带责任、共同责任(还有如担保、保证关系,业务上的代理、授权关系等。)
2、你的签名文件没有被老A他们使用。在相关的业务文件中没有你的签章,他们不能证明你曾经参加过产生60多万的款项的业务操作。
三、他们不能证明你根老A有利益关系,不能证明你知道老A他们的所在,所以你不够成包庇。民事上包庇是没有相关责任的,刑事上可以构成包庇罪,但是只要你能够证明与老A没有利益关系,司法机关不会认定你有罪的。

总之不要承认有任何利益关系,应该没有什么事的,对自己有信心的话,可以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