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给客户的增值税发票,客户搞不见了,可以怎么办啊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13:03:34
开给客户的增值税发票,客户搞不见了,可以怎么办啊

客户搞不见了,跟你们没有关系。这个要由他们来向其主管税务机关说明情况,登报将此发票挂失。
你们可以提供给客户一个发票复印件,供对方办理相关事宜。

如果你愿意帮他的话,你可以到你当地的税务局申请办理发票丢失的手续,办的时候要花钱自己登报证明你的发票丢失。然后税务局会出个处理通知给你们的。具体手续可到当地税务局问一下吧。(我办过一次,客户自己给的登报钱)

如果没有过90天的认证抵扣期,按照国税发[2006]156号文件的第二十八条规定处理。具体规定如下: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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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条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附件5),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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