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普通信件最慢多长时间到达?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08:08:53
我一星期前寄了封平信,从南京寄往连云港,现在一个星期都还没收到,是不是确定丢失了,还有没有可能收到。因为信中有重要的证件,当时一时大意也没挂号,现在得确定是不是丢了,好赶紧补办急用。想问问你们超过一星期没收到还能不能收到?

一般情况下,信箱每天开启两次取信,然后,经过约10个小时的局内处理,一封普通的平信才能赶上当天或者是次日的有效车次,再视距离远近经过一段时间的铁路运输,到达目的地,再由目的地邮局处理投递,最终到达收信人手中,其间要经过两到四天甚至一周的周转传递。

  而且,邮件在投递过程中超过时限的现象非常严重。也就是说,即便是一周的时间也是正常的投递时限,超过一周的现场也时常发生的。关键是还无法查询和确定丢失后无法要求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三十二条 用户对交寄的给据邮件和交汇的汇款,可以在交寄或者交汇之日起一年内,持据向收寄、收汇的邮政企业或者其分支机构查询。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应当在国务院邮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期限内将查询结果通知查询人。

  第三十三条 邮政企业对于给据邮件丢失、损毁、内件短少,依照下列规定赔偿或者采取补救措施:

  (一)挂号信件,按照国务院邮政主管部门规定的金额赔偿。

  (二)保价邮件,丢失或者全部损毁的,按照保价额赔偿;内件短少或者部分损毁的,按照保价额同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实际损失予以赔偿。

  (三)非保价邮包,按照邮包实际损失价值赔偿,但是最高不超过国务院邮政主管部门规定的限额。

  (四)其他给据邮件,按照国务院邮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办法赔偿或者采取补救措施。

  第三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邮政企业不负赔偿责任:

  (一)平常邮件的损失;

  (二)由于用户的责任或者所寄物品本身的原因造成给据邮件损失的;
  (三)除汇款和保价邮件以外的其他给据邮件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损失的;

  (四)用户自交寄给据邮件或者交汇汇款之日起满一年未查询又未提出赔偿要求的。

  显然,在《邮政法》第34条第一款明确指出,平常邮件的损失,邮政企业不负赔偿责任。
  《邮政法》同时规定:
  邮件,指通过邮政企业寄递的信件、印刷品、邮包、汇款通知、报刊等。
  平常邮件:指邮政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在收寄时不出具收据,投递时不要求收件人签收的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