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公产房继承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14:28:59
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们是动迁房,动迁前房屋里有四个人的户口,即:我,哥哥,爷爷,奶奶。也正是因为有了这四个人的户口,国家分给了我们一套房子,但是没有产权,是公产房。现在的问题是,如果爷爷奶奶去世了,这个房子就纯粹属于我和哥哥的吗?还是我们的叔叔、大伯等也有权居住在这里?现在大伯想和我们争这个房屋的权益,想把自己的户口也弄到这个房子里来。那么如果他的户口真的进来了,那这个房子以后就有他的居住权吗?

具体要看目前你们的的这个房子是之前是为,你,你的哥哥,爷爷,奶奶共有,如果是,那么产权你们每个1/4,如果你的爷爷奶奶去去世,那么这里有一半或1/3属于你的爷爷奶奶,那么这1/3或1/2属于遗产,这一部份是要拿出作为遗产分配的。

如果公房的原先是国家分给你的爷爷,奶奶,那么爷爷奶奶去世了 属于遗产了 没有遗嘱的话 按照法定继承 他们的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平分.

如果他们纯粹因为想争房子把户口搬进来,我觉得作用应该不是很大。因为如果是遗产他们们没有户口也一样能得到。

这种情况拆迁时都没什么,不过你们到时办产权如果要做你们自己的名字就要一堆的公证,什么的,非常麻烦,不然到时就只能做原先公房所有人的名字。

爷爷奶奶去世了 属于遗产了
没有遗嘱的话 按照法定继承 他们的子女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平分
个人意见 仅供参考

属于遗产按照法定继承来分配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