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工按百分之八十的工资结算合法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30 17:53:19
我是一个大学的实习生,初来广州找到一份激光的工作。刚上班的时候没有与老板签定劳动合同。只约定适应期为一个月底薪800第二个月开始算提成,并厂规注明每个月出货最多的员工公司给与1到2百的奖励,我四月份出货为公司最多,但发工资时并没有得到奖金,我便提出拉辞工,老板批准拉.但是说要按百分之八十结算...我很不甘心.在这里上班每天上班12个小时还没有星期天,出点差错还要罚钱到最后连基本工资都拿不到....请问下老板这样做到底合法吗?..
我该怎么做来维护我的权利 并请问下打官司请律师要多少钱

不合法.
你可以去社保局劳动稽查答对举报,要求处理,不需要花钱的.
企业未主动与劳动者签定合同,劳动者可随时离职,并且企业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赔偿,经济赔偿为劳动者自进入企业开始至尽的双倍薪金.
企业需要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企业要求员工加班的,需要按照标准支付加班费
以上就是劳动合同法的相关内容,你可根据这些到劳动稽查大队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