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款专用发票的使用?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8 14:54:01
麻烦请问:我们公司请了一家商标代理公司帮我们到国家商标局办理相关注册手续,这家公司代商标局向我们公司收款,收款时开具了一张税局购买的收款专用发票!我们能用这张收款发票做帐吗?
我觉得国家商标局应该再开具一张正式发票给我们做帐!
可是代理公司就说让我们拿他们开具的收款发票做帐就可以了,不需要其他发票了。
请问这样可以吗?

切记。
如果此收据是从税务部门购买后开具你公司的,一般来讲没有问题。
事业单位的发票就是收据,此收据的票面上有(****财政专用收据)的字样,且是红章。如果你收到的收据是这样的,那就没有问题。

事业单位的专用票据可以做账出费用(比如工商、税局、银行、代码所等),如果是代理公司开的收据就要看你公司是查账征收还是定率征收了,定率征收可以出

绝对不可以,代理公司的说法是错误的。有两种办法
第一、取得两张发票。一张是代理公司开具的服务业发票(代理费用),第二张是国家商标局的发票(注册费用)(如果是事业单位收据也可)
第二、代理公司开具的全额服务业发票

估计能,只要是税局开的票就行,

商标局的发票是给代理机构的,因为它收的商标申请规费是从代理机构的预缴费用里面扣的,你的发票应该是代理机构开给你就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