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产权的法律咨询,请专家解答。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0 20:49:47
96年福利分房时,我母亲分到一套房子,因当时一个亲戚从东北迁回家乡没有房子,当时她就拿了分房需要缴纳的1万多元钱,一直住着,房产证是写我母亲。当时说好是让她家住,但不能以后留给儿子。去年她们又搬回东北,这套房子就一直由他儿子的岳父岳母住,她儿子另外有房子。我母亲觉得这样不符合当时约定,想要回房子,毕竟这是福利分房,这套房子的价值远不止当时拿的那一万多元,就起了纠纷。请问专家,这套房子法律上我母亲是否可以要回?

产权人是你母亲,从法律上来说,你母亲可以要回房屋。至于你亲戚拿的1万元钱,涉及的是债权债务,不涉及该房产权。

可以.以产权证为准. 你母亲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其他人的一切权利是你母亲给的.她想怎样处理都可以. 既然认识就直说. 实在是不要脸的那种,那就找物业,居委会清人.

法律认定是房产证为准,所以你母亲是该房合法产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