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改名+财产分配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5 01:14:30
A生前有五个子女,两个儿子。和三个女儿,十年前大儿子因病去世了。大儿媳三年后带着A的孙女改嫁,孙女也在两年前结婚。二儿子一家一直和A住在一起,今年三月A去世了,A现在有一子三女,留下16000元存款和40000元丧葬费,其中16000存款一直在三女儿处保管,当时留这些钱是为了给老伴养老,还留下一处房子.A去世后。办丧事的费用全部都是二儿子负责的。A去世前也一直都是由二儿子照顾。
现在的问题:1,如果现在二儿子想把A留下的房子改成自己的名字可以吗?如果三个女儿都不同意该怎么办?2,A留下的存款和丧葬费该给谁。
(注:A的老伴已经患老年痴呆,无行为能力)
A的大儿子没去世之前.曾经几个子女,立过一个书面协议,同意在A去世后房产归二儿子所有.几个儿女都签字了.当时还有一个见证人.不过这个协议是私下订的.没有经过公正. 这个协议 还有用吗?
A的二儿子在A去世后承担了所有的办丧事的费用.大概45000元左右,A的丧葬费差不多也是45000元,丧葬费是不是该由二儿子全部继承?
更正一下,当年立协议的时候.只是A和两个儿子.协议上只有A.和两个儿子的签名.这个协议.能不能算是遗嘱?

1,如果现在二儿子想把A留下的房子改成自己的名字可以吗?如果三个女儿都不同意该怎么办?
:不可,因为A的房产是夫妻共有的,有其妻的份额,故不能变更。如各方不同意,可诉讼,按继承分割财产,给付其他人补偿后可以变更。
2,A留下的存款和丧葬费该给谁。
(注:A的老伴已经患老年痴呆,无行为能力)
:存款由各继承人继承,包括A的老伴、长子之女、其他子女。
问题补充:A的大儿子没去世之前.曾经几个子女,立过一个书面协议,同意在A去世后房产归二儿子所有.几个儿女都签字了.当时还有一个见证人.不过这个协议是私下订的.没有经过公正. 这个协议 还有用吗?
:协议处分的房产属于A的夫妻共有财产,子女无权处分。A 本人只能处分其房产的一半属于他自己所有的份额,另一半归其妻子,A无权处分,协议部分无效。
A的二儿子在A去世后承担了所有的办丧事的费用.大概45000元左右,A的丧葬费差不多也是45000元,丧葬费是不是该由二儿子全部继承?
:可以折抵,但丧葬费并不是遗产,是单位给付亲属办理丧事用的费用。
更正一下,当年立协议的时候.只是A和两个儿子.协议上只有A.和两个儿子的签名.这个协议.能不能算是遗嘱?
:遗嘱部分无效,答案同上。

不可以直接更改二儿子的名字,需要其它子女出示书面放弃继承权的手续,如果三个女儿都不同意可商议先行分配遗产,分配前要先支付出二儿子给老人办丧事的费用,剩余的由老人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继,首先要拿出50%给A的老伴,余50%要分成六份,大儿子虽然过世,但是可以由其女儿代位继承,二儿子在赡养方面付出较多,可以适当的多分配一些,
A的老伴已经患老年痴呆,无行为能力,也一直都是由二儿子照顾。二儿子也可以提出大家每月要支付A的老伴的赡养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三条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问题补充:A的大儿子没去世之前.曾经几个子女,立过一个书面协议,同意在A去世后房产归二儿子所有.几个儿女都签字了.当时还有一个见证人.不过这个协议是私下订的.没有经过公正. 这个协议 还有用吗?
答:这个协议很重要,有用的,虽然没有公正,也是有效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