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矿产局做得对吗?为什么?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00:56:29
2007年3月,某村委会经镇政府同意,在本村荒山开办一采石厂,随后承包给了村民李某经营,因其不交第二年承包费,村委会在请镇政府出面协商未果的情况下,请县矿产局进行干预,县矿产局经调查后认为,该采石厂未经依法办理采矿许可证,村委会不具备发包采矿权的主体资格,其所收承包费属非法所得,故作出处罚决定,责令李某停止开采,没收采出的产品,并没收村委会和李某的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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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该采石厂未经依法办理采矿许可证,村委会不具备发包采矿权的主体资格,其所收承包费属非法所得,故作出处罚决定,责令李某停止开采,没收采出的产品,并没收村委会和李某的违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