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拆迁房产权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15:33:28
我\老公\女儿.有一套拆迁房.现他前妻的儿子来了,户口也转过来了.跟我们住在一起.我想把房子留给女儿.(我是户主,当初分房子时有三个人的.我,他和女儿)不晓得有没得问题.不晓得将来会不会有麻烦

拆迁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其产权属于私有的,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后可以自由上市交易。
根据相关法规及政策的规定拆迁安置房屋一般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如黄浦江两岸进行的世博会拆迁。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获得这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所有,但在取得所有权的5年之内不能上市交易。
另一类是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比较而言)。

长大了把他儿子嫁出去不就得了.
但从感情上讲,你丈夫的儿子,你应该把他也看成是你的儿子. 无私的爱才能体现一个伟大的母亲. 不然你丈夫的儿子生活在一个没人关心的家庭,会很痛苦的, 对小孩的成长也有影响. 到时儿子不好好读书,不听管教, 带坏你女儿, 你和你老公就会烦恼, 可能影响夫妻感情.

我觉得把那个儿子当成你自己的儿子养这才是一个聪明的女人应该想到并做到的. 当然也是为了你女儿好,一套房子算什么,想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