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否由进口商品出面要求保险公司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00:12:03
出口货物从仓库或工厂运往码头途中出险,在cif条件下出口商品已办保险,可根据w/w(仓至仓)条款要求保险公司赔偿损失;在cfr条件下,可否由进口商品出面要求保险公司赔偿?

可以。

第一种意见:就保险条款中的“仓至仓条款”而言,保险公司对所保险的货物所承担的保险责任范围是,从保险单所载明的起运港(地)发货人仓库开始,一直到货物到达保险单所栽明的目的港(地)收货人的仓库时为止。那么,不论是什么价格术语条款项下的货物,只要投了保,就可以从保险公司获得赔偿。但这里是货物在从仓库或工厂运往码头途中出险,如果是CIF条款,那么要看卖方是否已经提前做了投保?若已经投保,那么可以从保险公司那里获得赔偿。如果是CFR条款,那么买方实际上都还没有实施价格条款中约定的投保这一环节。因为买方投保是要在货物装运之后,接到卖方提供的提单、发票、装箱单等副本和装船通知后才能向保险公司投保。而且这时货物还没有装船,所以这个责任仍在卖方,所以还是要看卖方是否投保,而与买方无关。

第二种意见:因为在CFR术语下,货物的风险是在货物越过船舷后才转移到买方的,该货物的出险地点在装船之前,索赔事宜与进口商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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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可以根据仓至仓条款要求保险公司赔偿,CIF进行的保险是货物出口码头船舷至目的港码头船舷。是海上风险。
2,由进口商出面要求保险公司赔偿更没有道理了。因为你货物还没有出提单呢。
3,在陆路运输中使用的集装箱车或者大型货车应该是进行了车上货物保险,你可以考虑从这方面进行保险公司的索赔。

根据你说的情况,我们来看一下:
1、CIF条件保险 那么库到港是卖方风险,之后是买方风险;
2、从仓库或工厂运往码头途中出险,即卖方风险出险;

按照CIP术语,卖方还必须办理买方货物在运输途中灭失或损坏风险的保险。卖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自付费用取得货物保险,并向买方提供保险单或其他保险证据,以使买方或任何其他对货物具有保险利益的人有权直接向保险人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