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劳动法的朋友们!帮帮我呀?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5 10:14:20
大家好!谁可以帮帮我呀!我从2007年3月在这家公司上班!到今年6月份还没签定合同!听说从2008年1月1日没签合同的有个双倍工资问题!可是就在前几天公司拿出合同书让我们签!当时不知道,就按照公司给的时间签了!签的好像是从2007年3月25到2009年3月26日!有点忘了也可能是2008年3月25日到2009年3月26日!另外公司里有几个没签的,公司已答应补给他们工资了!请问我们这些法盲们该怎么维权呀?双倍工资怎么算呀?
现在可以确定是2008年3月25日到2009年3月26日了!

现在应该保留证据,以前你的可以证明上班时间的证据放好,现在签的合同也放好,以后离开这个公司的时候再秋后算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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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保留可以证明你07年3月就上班的证据

向公司索要你的那份合同看一下,合同必须给劳动者一份的。看下上面的时间。